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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中医院诊疗设备采购(A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7: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沙县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沙县中医院诊疗设备采购(A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沙县中医院诊疗设备采购(A包)

项目编号:93-ZC2016-1-1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在沙

项目联系电话:13312489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沙县中医院

地址:金沙县城关镇河滨路健身巷9号

联系方式:罗广庆 189853561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在沙 13312489909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高新区都匀路89号金利大厦B栋121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数

商品名称

数量

备注

A

多功能呼吸机

3台

原装进口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原装进口

多功能中低档麻醉机

3台

原装进口

多功能中档麻醉机

2台

原装进口

多功能高档麻醉机

1台

原装进口

胃、肠镜室清洗消毒设备

1套

国内产品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的供货、运输、备件、安装、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5.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5.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5.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1.5.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制造商(或境内总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1.5.5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1.5.6 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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