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香坊分局看守所监室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坊分局看守所监室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坊分局看守所监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CR2016G06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申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532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90号
联系方式:李志0451-82126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慧申0451—8235321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登记时需提供项目经理在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近期(近六月)社保证明。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4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8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9163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到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小班子成员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及项目小班子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和小班子成员在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近期(近六月)社保证明。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于2016年6月27日-7月1日, 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6时(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