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建设项目已获得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组团金光路以南,大有路以西,永盛西路以北,南岗路以东。
2.3 建设规模: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校区建设用地面积35310㎡ ,总建筑面积32940.17㎡,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057.86㎡,地上建筑面积26882.31㎡
2.4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及总包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监理项目;
3.4 企业及项目总监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均具有完成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同类(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项目总监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中均须体现项目总监名字(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项目总监更换的,还须提供加盖中标项目招标人公章的项目总监变更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需提供报名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8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4.2所列报名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5)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总监无担任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总监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8)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的社会保险证明;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材料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地点: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韩先生
电 话:0371—88811803
2016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