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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火车东站片区北面垃圾转运站垂直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火车东站片区北面垃圾转运站垂直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火车东站片区北面垃圾转运站垂直压缩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XCG2016E011/HCA(6)2016068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黄工; 联系电话:0771- 58266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垂直压缩机2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 2.竞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并携带原件核查(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外):(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火车东站片区北面垃圾转运站垂直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火车东站片区北面垃圾转运站垂直压缩机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CG2016E011/HCA(6)2016068GNN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垂直压缩机2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

2.竞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正常工作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本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并携带原件核查(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外):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注:上述抽有须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

帐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19日北京时间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三、网络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5826621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48900  0771-2848933(传真)

  1. 监督管理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771-5826113/5826232

 

采购人: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6月2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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