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雁鸣湖大豆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纳豆加工扩建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5: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招标内容:
第二标段:装卸设备,叉车1台;
第三标段:生产加工设备(大豆浸泡槽3个,计量称10个,高压蒸锅1个,纳豆蒸锅2个,发酵箱3台);
第四标段:粉碎混合设备(三维混合机1台,万能粉碎机1台);
第五标段:封口包装设备(全自动粉剂包装机1台,全自动杯状罐装封口机1台)
第六标段:干燥设备(低温真空干燥箱1台,纳豆低温真空干燥装置1套)
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1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以下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提供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1个月的缴纳税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
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的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 时,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6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00 时。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3仟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1仟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1.8万元整;第四标段:人民币2仟元整;第五标段:人民币2仟元整;第六标段:人民币4.5万元整;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人民币18.2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6万元整;第三标段:人民币90.64万元整;第四标段:人民币12万元整;第五标段:人民币12万元整;第六标段:人民币226万元整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孙女士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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