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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管理)大厅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管理)大厅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管理)大厅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160627Z0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忠俊

项目联系电话:0432-646024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邹忠俊 联系电话:0432-646024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韩一鸣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公开(案件管理)大厅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85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27 日到2016年7 月 1 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解放西路16号)8楼805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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