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粮食中心储备库)(德庆县粮食中心储备库粮油储备库工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德庆县粮食中心储备库的委托,对德庆县粮食中心储备库粮油储备库工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DJ2016CG06003Z
二、 采购项目名称:德庆县粮食中心储备库粮油储备库工艺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地点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 |
1 | 粮油储备库工艺设备 | 一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77.80万元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采购人使用。 |
备注:
1. 合格的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详细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haoqing.gov.cn)、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qdejun.com/)。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2015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自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6年1月~6月中任2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及投标人代表2016年1月~5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储粮设备的专业经营企业,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内须有“仓储设备”字样;
3. 非广东省内的注册企业,需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服务机构。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2013年6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并在有效期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 购买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
(6)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2016年1月~5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7)非广东省注册企业,若是本单位在广东省的售后服务机构,携带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若是委托售后服务机构的,需携带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及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8)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企业自证)。
注:为了提高效率,请供应商先下载“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九、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18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下午3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05室;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8日下午3时00分;
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05室;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止。(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四、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德庆县粮食中心储备库
采购人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758-7764699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0758-2867209-3001
传真:0758-2867638
联系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十五、 温馨提示:请未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注册的供应商,及时登陆http://www.gdgpo.gov.cn/,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
附件一:委托代理协议公示
附件二:招标文件公示
附件三:采购文件报名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