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红塔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的委托,对红塔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塔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YXDD2016-ZB0601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把红塔区辖区享受营养餐学校分成两个片区。
第一片区:北城街道(6333人),春和街道(6581人),小石桥乡(747人),李棋街道(3598人),振兴学校(民办535人),第一片区合计17794人。年供餐金额约1423.52万元。
第二片区,研和街道(5031人),洛河乡(883人),高仓街道(2515人),大营街街道(5443人),凤凰街道(1069人),玉带街道(2679人),博文学校(民办610人)。第二片区合计18230人,年供餐金额约1458.4万元。
备注:以上人数是依据2016年3月享受营养餐学生数统计,实际供餐以实际享受学生数来计算。本项目确定两名中标人分别承担两个片区的供货,其中排名第一的中标侯人优先选择所要承担的片区,第二中标侯人则负责另一个片区。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供餐服务期限3年,供餐合同一年一签。
2.5质量要求:所有列入营养餐组配的食品,必须取得“QS”或“SC”食品安全认证,生产企业满足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否则,不得列入营养餐组配方案,不得采购。辐照食品和转基因食品不得列入营养餐组配方案,不得采购。
2.6项目实施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本项目红塔区81所学校约36000名在校学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供餐标准为人民币4.00元。按每年每名学生享受200天(每个学期按100天计算),预算总额约288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三年(2013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为准,若成立不满三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最近连续3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具备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能力,同一生产企业的生产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2若为代理经销商,至少取得所投产品其中一个单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此次投标项目的书面授权。
3.2.3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独立仓库并符合食品存储条件,且须具有房屋的使用权,权属清晰,无出让、出租、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房屋产权的材料,如果提供的是租赁协议,则需确保为租赁有效期截止至少为2019年12月31日)。
3.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4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②若为代理经销商,至少取得所投产品其中一个单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此次投标项目的书面授权;③具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独立仓库并符合食品存储条件的证明材料(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②、③、④审核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⑤提交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8:30~9:00 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9:00 时;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号滇中万商汇17幢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宜
要求各投标人在评标时对整个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现场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述标时间为:15分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联系人:刘荣权
联系人电话:0877-2018159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箱:yxdadizb@163.com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系人:彭海静、柏洋
日期: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