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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3: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维修改造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维修改造工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兴达

项目联系电话:189457888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

联系方式:金荣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兴达 18945788885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3、5-4商服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黑国税函[2015]254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

2.2建设规模:屋面改造、卫生间改造、墙体改造、取暖改造、电照改造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工期9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并注册资本金满足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5投标单位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审批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四证合一”则不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3、5-4商服,报名联系电话:18945788885)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3、5-4商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其他

8.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进一步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尖山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3、5-4商服

项目联系人:范兴达

联系电话:1894578888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15: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3、5-4商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暂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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