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6年重点大街-石榴庄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石榴庄路西段、石榴庄路东段、建筑立面粉刷及清洗)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重点大街-石榴庄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重点大街-石榴庄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FTZC-53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祯
项目联系电话:134667576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联系方式:李宁/010-836562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祯/134667576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路沿线及周边地区
2.招标范围:
包号 | 分包划分 | 采购预算 | 招标范围 |
第一包 | 石榴庄路西段 (南苑路至宋庄路) | 8374762.01元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石榴庄路东段 (宋庄路至成寿寺路) | 4677036.35元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第三包 | 建筑立面粉刷及清洗 | 2935244.48元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次招标第一包、第二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本次招标第三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8.7042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716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709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不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不提供)(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9)安全生产许可证;(10)外地企业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13)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注: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