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殡仪馆火化炉安装尾气处理系统及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和相关车间接建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兰陵县殡仪馆火化炉安装尾气处理系统及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和相关车间接建工程项目二次公告
一、采购人:兰陵县殡仪馆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紫晶大厦10层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殡仪馆火化炉安装尾气处理系统及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和相关车间接建工程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CSZFCG-2016-17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h2016050、sh2016084 六、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B包:在线监控设备设施;C包:相关车间接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B包投标人还须具备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②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③具有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报告; 5、C包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6、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 2、时间:2016年06月27 日--2016年07月 01日(工作日9:00-16:30) 3、方式: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购买(提交原件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注明“兰陵县殡仪馆火化炉安装尾气处理系统及在线监控设备设施和相关车间接建工程项目资格预审资料**包”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子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还须出具前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3)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报价截止及开标日期:2016年07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13355026566 15376093700 十一、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电汇(基本户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6CG0171)及项目简称,开标时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2、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