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主任永春镇卫星遥感违建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袁主任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镇卫星遥感违建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镇卫星遥感违建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DJZB2016-1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 洋
项目联系电话:131344749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袁主任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9044103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 洋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3年-2015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2投标申请人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3提供本企业(2012年-2014年或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9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 7月1日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