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内埠镇卫生院关于水井施工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0: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汝阳县内埠镇卫生院委托,经有关单位批准,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汝阳县内埠镇卫生院水井施工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6]032号
2、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约20.5万元整。
3、招标内容:水井施工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及施工图纸)。
4、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乙级(新证三级)以上(含乙级、三级)水井凿井资格证。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下午3:30。
10、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6楼开标室。
11、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0917(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5837990215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7日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6]032号
2、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约20.5万元整。
3、招标内容:水井施工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及施工图纸)。
4、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乙级(新证三级)以上(含乙级、三级)水井凿井资格证。
5、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照原件。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下午3:30。
10、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6楼开标室。
11、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0917(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5837990215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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