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两馆一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安平县“两馆一中心”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30110002
项目联系人:王文文
项目联系电话:0318-8538657
采购人:安平县泽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新盈街2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886801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93668
预算金额: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永兴西路永兴大厦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熟悉PPP政策内容,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和管理咨询业务能力; 3、有相关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4、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履行合同的能力。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应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格证明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两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安平县“两馆一中心”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30110002
项目联系人:王文文
项目联系电话:0318-8538657
采购人:安平县泽源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安平县新盈街2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886801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5293668
预算金额: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市永兴西路永兴大厦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熟悉PPP政策内容,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和管理咨询业务能力; 3、有相关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4、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和履行合同的能力。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应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格证明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两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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