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检察院检察宣传栏及宣传写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553970718 地址:平邑县浚河路西首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0004号 环球国际10楼 联系人:张主任 邮箱:lyydzb@163.com 联系电话:13581068896 0539-7879768 三、项目名称:平邑县检察院检察宣传栏及宣传写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6CG056-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性质: 平邑县检察院检察宣传栏及宣传写真采购一宗,数量为698个,预算为97万元,本项目为一个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属合法供应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宣传栏和宣传写真制作安装经验;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有本地售后服务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前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日每日09:00?11:30 ,14:30?16:30(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2016年度1至5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明细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提供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不少于两份;法人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PY2016CG056-1。 九、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冠鲁商务中心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