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东湖镇鑫正新菜田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东湖镇鑫正新菜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九台市国土资源局和九台市财政局以九国土联发【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
2.1.1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6.02公顷,拟建设日光温室32栋等;除上述内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1.2、工程地点:九台市东湖镇双山村。
施工标段(招标项目编号:FGJL-DLG2016033),建设规模6.02公顷,拟建设日光温室32栋等。合理发包价:691.296198万元
监理标段(招标项目编号:FGJL-DLF2016024),监理服务内容:施工监理。合理发包价:15.75万元。
投标价格超出或减少合理发包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施工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
施工:建设规模6.02公顷,拟建设日光温室32栋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监理: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备案工作,经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予以公示单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施工单位近三年内至少承担过类似项目一项。
监理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备案工作,经相关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予以公示单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2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名下并提供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并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施工经验,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并无在建工程。
本招标项目监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无在监工程,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九台市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
3.7信誉履约保函:施工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相当于工程合理发包价30%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项目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时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银行保函、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各一项(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企业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及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类似业绩各一项(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企业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及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份1300元(含图纸)。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为加强标后监管,施工、监理中标单位要按照吉国土资发[2013]118号文件要求实行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报名时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期间投标人企业名称或企业法人代表更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企业名称的不一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信息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九台市政务大厅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九台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1-8234575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31-816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