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校舍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0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校舍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60603]-107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校舍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60603]-1073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校区内。
2.2 工程规模:校舍房屋维修改造工程。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修改造工程。
2.5 采购内容:校舍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采购预算:227.5912万元。
2.7 计划工期:2016年7月25日~2016年8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参加本项目人员必须无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外阜企业入吉备案公示截图(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万元 。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8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吴迪
电 话:0431-8537486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浩
电 话:0431-85370361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0431-885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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