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7 08: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望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50003
项目联系人:张鹤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72881
采购人:望都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望都县庆都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788800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72881
预算金额:2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望都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望都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3、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检测报告;4、投标人应是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闯红灯电子警察(300万、700万像素)、雷达、中心存储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7、未报名且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副本。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望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共计完成10处闯红灯电子警察和1处测速卡口建设工程。中标人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维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HBHJ1605-BD-121
项目名称:望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50003
项目联系人:张鹤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72881
采购人:望都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望都县庆都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788800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372881
预算金额:2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望都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望都县国土资源局五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3、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交通安全产品检验、检测部门核发的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检测报告;4、投标人应是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闯红灯电子警察(300万、700万像素)、雷达、中心存储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6、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7、未报名且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闯红灯电子警察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副本。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望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共计完成10处闯红灯电子警察和1处测速卡口建设工程。中标人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及维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HBHJ1605-BD-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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