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精尖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4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XDEC-A20160621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精尖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精尖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如下:
包号 品目号 采购货物名称 采购货物数量
第一包 01 新型灭火防护服(进口面料)(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濮阳、三门峡) 503套
02 新型消防员指挥服(进口面料)(郑州、焦作、驻马店) 34套
03 消防手套(进口面料)(郑州) 300套
第八包 01 防蜂服(进口)(郑州) 30套
第九包 01 消防员降温背心(进口)(郑州) 100件
第十二包 01 防护手套(进口)(郑州) 200双
02 抢险救援腰带(郑州) 20套
03 灭火指挥服(郑州) 2套
0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气瓶(郑州) 15个
05 消防装备包(洛阳) 20个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经销商所供产品必须是其营业执照销售范围之内产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供货物具有制造厂商唯一授权;
(7)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8)投报第一包的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全进口面料PBI Max的服装消防检测报告及面料海关报关单;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报关单;
(10)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消防装备认证或国际认证证书;
(11)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12)近三年来未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列入违约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要求: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样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检测报告、报关单(进口产品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50950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24日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精尖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精尖防护装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如下:
包号 品目号 采购货物名称 采购货物数量
第一包 01 新型灭火防护服(进口面料)(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濮阳、三门峡) 503套
02 新型消防员指挥服(进口面料)(郑州、焦作、驻马店) 34套
03 消防手套(进口面料)(郑州) 300套
第八包 01 防蜂服(进口)(郑州) 30套
第九包 01 消防员降温背心(进口)(郑州) 100件
第十二包 01 防护手套(进口)(郑州) 200双
02 抢险救援腰带(郑州) 20套
03 灭火指挥服(郑州) 2套
0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气瓶(郑州) 15个
05 消防装备包(洛阳) 20个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经销商所供产品必须是其营业执照销售范围之内产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供货物具有制造厂商唯一授权;
(7)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或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
(8)投报第一包的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全进口面料PBI Max的服装消防检测报告及面料海关报关单;
(9)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报关单;
(10)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消防装备认证或国际认证证书;
(11)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12)近三年来未被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列入违约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要求: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样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检测报告、报关单(进口产品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
电 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50950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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