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巩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6-52,招标人为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巩义市不动产登记大厅;
2.2项目概况:
一标段:本项目为中心机房,中心机房长约7.5米;宽约7米,面积约50平方米;本次机房建设面积以实测为准。涉及机房基础装修、机房配电系统、防雷及接地系统、机房综合布线、气体消防、精密空调、新风、UPS系统,机房环境监控部分。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生效后4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标段: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巩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标准化机房建设;
二标段:巩义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设备管理平台硬件、软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力量、机构、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机房建设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需具有精密空调、环境监控设备生产厂家开具的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6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7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具有3A信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信息系统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且保证统一品牌;服务器虚拟化及管理软件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入侵防御设备、WEB安全网关设备、数据库审计设备、日志审计设备、内网安全管理设备、防火墙设备、安全接入网关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且保证统一品牌。
3.6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近三年(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7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ArcGis软件、Oracle软件采用全省统一价格,另行商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一标段: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业绩(至少一份);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等。
二标段: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证书;3A信用等级证书;类似业绩(至少一份);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户许可证等。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惠民路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
丰商务13楼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351413 电 话:0371-60926170
13592539366 传 真:0371-67261777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