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胜县三门和平等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胜县三门和平等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胜县三门和平等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项目编号:GXRZGL20163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41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陈工 0773-75105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0773-5841116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龙胜县三门和平等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胜县三门和平等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二、项目编号:GXRZGL201636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项号 | 服 务 名 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龙胜县三门和平等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 | 项目初步设计及评审、详细勘察报告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评审等内容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或事业单位。
2、必须符合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登记(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排水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工程综合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受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介绍信和最近一个季度社保证明(事业单位的除外),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如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此函时间必须是本项目公告之后时间,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套并逐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所有材料齐全有效并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须足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开标前一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3-751057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3-5841116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1322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或事业单位。2、必须符合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登记(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排水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工程综合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设计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B座电商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