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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信息学院智能电力设备测试分析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4 2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侨大学信息学院智能电力设备测试分析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信息学院智能电力设备测试分析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6-HCGK-HD008(HDCG201607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5567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侨大学

地址: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592-6161570 彭老师 0592-6162373 方老师 0592-61623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592-5555671

代理机构地址: 华侨大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华侨大学信息学院智能电力设备测试分析仪器设备采购,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有效复印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有效复印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20:59 至 2016年07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楼1903-19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学科实验楼A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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