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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术报告厅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6 2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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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学术报告厅装饰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术报告厅装饰工程

二、项目编号:ZZSZ-2016-C7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资格要求

预算价

(万元)

A

学术报告厅装饰工程(不含空调及通风、LED屏和录播系统、音响及舞台灯)

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7

B

学术报告厅装饰工程LED屏和录播系统、灯光音响及舞台灯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6

C

学术报告厅装饰工程空调及通风

19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2、地点:市中区鑫昌路与华山路交界处东20米路北 

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A包/: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6、建造师资格证(本单位注册)、7、安全生产考核B本、8.项目经理社保证明、9、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 不能证明其有效资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接收其报名。(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B包/C包: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 不能证明其有效资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接收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已经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4、售价:A包:300元/包,B包/C包:150元/包,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

   地  址:市中区文化路四十一中学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632-36958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中区鑫昌路328号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632-3099266

下载:1      3    清单1    清单2

发布人: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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