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永福县苏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福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福县苏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福县苏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XYZB2016-006SG-XYG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毅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021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福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福县
联系方式:黄先生,0773-85575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毅,0773-580216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苏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管字【2016】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福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补助、财政性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福县苏桥镇。
建设规模:污水泵站2座,敷设DN300~DN1200污水管4505米。
合同估算价:约1150万元。
要求工期: 730 日历天,定额工期 7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永福县苏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壹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7月20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福县 地 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
邮 编:541899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 何毅
电 话:0773-8557528 电 话: 0773-5802168
传 真: 0773-5802168
2016 年 6 月 23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永福县建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林市永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