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医院综合建设项目病房楼桩基工程变更公告
原阳县人民医院综合建设项目病房楼桩基工程已由原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2016)0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阳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变更,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医院综合建设项目病房楼桩基工程
二、项目编号:原交建2016GB 22号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为:1799501.4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4957.37元,规费43696.55元,税金59390.01元;
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为:1766056.12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1433.67元,规费43696.55元,税金175014.57元;
2、招标文件第38页“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有关说明:4、定额人工费按河南省建筑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材料价格参考新乡市2016年第1期材料信息价计入;5、税金根据豫建设标【2011】16号文件规定按3.413%计取;”
变更为“4、定额人工费按河南省建筑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材料价格参考新乡市2016年第2期材料信息价计入,部分材料参照市场询价;5、取费标准:根据豫建设标【2016】24号文件规定计取安全生产费及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税金按11%计取;”
3、本项目于2016年6月21日10:00整在原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统一勘察了现场,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汇总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4.1条款中: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资料,相关人员证明资料),其中相关人员证明资料是指人员上岗证吗?
答复:相关人员证明资料指的是人员的上岗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1.4.1条款中: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及社保局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完税凭证是按项目开具的,票据很多;请问是否提供一两个项目的完税证明或自行承诺,不再提供证明?
社保局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目前无一项目需要开具此资料,打电话咨询过社保局只开具无欠费证明,其他良好记录需要看其内容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盖章,且办理时间限定是在每月5-20号;本项目于7月5日开标,此期间内社保局不对外办公,无法开具此证明,请问此项是否可以取消或自行承诺?
答复: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指的是年度交付税款的票据,若项目较多,提供近一年的即可。社保局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指的是社保局出具的公司人员交付的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3)、贵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是依据现行规定豫建标﹤2016﹥24号文编制的。建议变更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答复:正在协调造价咨询公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事宜,变更后,另行发布。
4)、税金应按增值税考虑,建筑业为11%,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不含附加税),而贵方的工程量清单税率仍按以前的3.413%。
答复:正在协调造价咨询公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事宜,变更后,另行发布。
5)、贵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缺项:缺少设备安拆及运输费项。
答复:设备安拆及运输费不计取。
6)、本工程工期60天,而试桩、工程桩的检测及等待期约70天(每次桩身强度等待期约28d,检测时间约7天)。请贵方明确工期60天是否仅指施工、检测,不含检测等待期?
答复:工期60天仅指施工、检测时间,不含检测等待期。
7)、请提供地勘报告电子版。
答复:没有地勘报告电子版,若想查看,去招标人处自行复印。
8)、现场自然地面标高为多少?
答复:自行去看地勘报告。
9)、本工程报价中是否包含试桩及工程桩的检测费用?
答复:本工程报价中包含试桩及工程桩的检测费用。
10、因涉及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变更,故本项目开标日期推迟为2016年7月12日9:00整,开标地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变更,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 72915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12959 1589001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