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CZZB-2016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地址: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联系方式:李晖/13860691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珊珊/0591-837386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 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入围家数 |
1 | 1-1 | 车辆定点维保服务 | 25 | 详见第三章招标 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起1年 | 1家 |
服务地点:具体地址以签定合同为准 | ||||||
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 ||||||
付款方式: 1、按季度结算,根据当季维修次数,按实结算。 2、中标人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前10天,提交当季维修清单给招标人,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支付当季费用。(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正式发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投标代表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③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