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新城政府回购商品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抚顺经济开发区房产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抚新城政府回购商品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抚新城政府回购商品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SXDCGZB-201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临东
项目联系电话:024-524451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抚顺经济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地址:抚顺市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范国发024-56604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临东 024-52445109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35-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应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公司;
3.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投标房源应具备主体已经完工,具备入住条件(满足行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三通:水、电、供暖条件)且2016年12月31日之前能具备办理70年产权的商品房。
5.房源具备消防验收条件。
6.房源如果为期房,开发商应有:期房后续完善不能降低品质,应与小区整体品质及风格协调一致的承诺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8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10:00 至 2016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兴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抚顺亿丰东楼,育才街与沈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亿丰售楼处西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