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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采购IP防护试验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4 11: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采购IP防护试验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 201662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采购IP防护试验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编号:NBMC-20162040G-BL003

三、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1

防水试验装置

1

140万元

详见《表B 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2

防尘试验箱

1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71311: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30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2、采购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或进行网上购买,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账号:20010122000469620

3、购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

联系电话:0574-87101259;传真:0574-87103586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注:供应商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标书前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未按时提供的默认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71414 00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九、开标时间:201671414 00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十一: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二、采 购 人:国家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574-86987313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

      编:315020

      话:057487101259  

      真:057487103586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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