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信达公证处基本账户开户及公款存放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信达公证处基本账户开户及公款存放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公告次数:1 |
日 期:2016年06月24日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宁波市信达公证处委托,对宁波市信达公证处基本账户开户及公款存放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采购编号:ZGZB2016-199
2、招标项目的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 基本账户开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
提存专户开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机构,各投标人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宁波市江东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15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
(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投标人为分(支)行须提供总行或宁波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4日至2016年06月3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投标人为分(支)行须提供总行或宁波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5)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性、(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资料请发送至:nbzgcg@163.com.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9、投标和开标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
10、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1、其他:
本次招标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宁波市信达公证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59200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
联系人:刘霞、郭晓敏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