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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城市管理局河间市环卫服务市场化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河间市环卫服务市场化PPP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360020010
项目联系人:王双伟
项目联系电话:15226602666
采购人:河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河间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688918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269
预算金额: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河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获得注册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5.报名期间内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投标人自2013年4月1日至今从事过单项合同金额年度服务费用不小于5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本项目为河间市环卫服务市场化PPP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间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依法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磋商人的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获得注册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5.报名期间内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投标人自2013年4月1日至今从事过单项合同金额年度服务费用不小于5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转运作业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业绩合同或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留我公司备案;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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