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整村推进项目暨史庄黄岗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整村推进项目暨史庄黄岗村基础设施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整村推进项目暨史庄黄岗村基础设施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154号
3、项目投资:约276.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黄岗村、史庄村混凝土道路建设
二标段:王庄村新打机井
8、定标办法: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凿井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二标段)、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7月1日下午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万元整;二标段:壹万伍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4、标书费缴纳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18530892062
地址:新郑市辛店镇工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0371-63836885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1101室
十、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