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大道(平原路-归德路)路面抢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商大道(平原路-归德路)路面抢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商大道(平原路-归德路)路面抢修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华商大道(平原路-归德路)
3、招标内容: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4、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合同段:HSDDQX-JL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标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
2.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2.3具有技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或商丘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查询人员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出售起始时间:请于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东方银座D座207室;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负责邮寄,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0370—3676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东方银座D座207室
联系人:孙先生、陈女士
电 话:0370-2226899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