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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陈家坡、天河口、焦家院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8: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堰市陈家坡、天河口、焦家院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堰市陈家坡、天河口、焦家院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新建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环办函〔20151730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根据国家环保部及湖北省环保局的批复要求,拟在十堰市郧阳区杨溪铺镇琵琶滩征用土地5亩,建设陈家坡水质自动监测站,面积约650平方米,包含化验室、仪器设备间、监控中心以及其它辅助设备;拟在十堰市郧西县观音镇垭子湾村征用土地1亩,建设天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面积约180平方米,包含化验室、仪器设备间、以及其它辅助设备;拟在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方滩乡征用土地1亩,建设焦家院水质自动监测站,面积约180平方米,包含化验室、仪器设备间、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十堰市陈家坡、天河口、焦家院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包含勘探、设计、站房建设、采水系统、废液处理系统、房屋装修、三通一平、防火防雷、道路围墙、生活设施、空调等配套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约645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3)联合体协

议书格式附后。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报名者,请于 2016623日至2016627日(法定公休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若有)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 报名同时 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714900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十堰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 系 人:赵贵芳 电话:0719-8115740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话: 0719-8024909 1363570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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