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冀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RHP-C101600060194-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蔚、柴亚青
项目联系电话:0311-69052016、6905203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冀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冀州市信都东路100号
联系方式:王建云 0318-6178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蔚、柴亚青
代理机构地址: 0311-69052016、69052036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需求:
根据《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物有所值报告》、《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实施方案》和市政府批准,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冀州市绿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负责项目资本金投资、项目融资、运营维护、财务管理等,保证该项目正常运营。本项目采用TOT模式运作。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一) 本次采购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拥有足够的财务实力。(3)申请人应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包括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申请人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资金的实力,以满足投资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4)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3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如申请人2015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审计,需提供2012年至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情况说明);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5)具备污水处理投资或运营、服务和管理的成功经验,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污水处理厂投资或运营业绩不低于3个,其中日处理规模在3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投资或运营业绩不低于1个,需提供合同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6)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三)本次采购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四) 本项目允许已参加本PPP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和未参加PPP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冀州宾馆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经营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已通过本PPP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即可。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冀州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