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ZYJYCG201606-68号富宁县木央镇上寨村委会新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FNZYJYCG201606-68号富宁县木央镇上寨村委会新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富宁县木央镇上寨村委会新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经富宁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宁县木央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富宁县木央镇上寨村委会新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购编号:FNZYJYCG201606-68号)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承包单位,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富宁县木央镇上寨村委会新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2、项目编号:FNZYJYCG201606-68号
3、招标内容:场地平整、挡墙、电网改造、水池等建设
4、工期: 120日历天
5、采购预算价:139.348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2.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需提供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业绩要求:近 3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2个(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类似业绩指:合同总金额在13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2.5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2.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建造员及以上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2.7信誉要求: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
(1)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云南省省外企业到云南省开展建筑活动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
(4)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24 日至6月 30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除外)每天上午 8:30分~11:00分、下午14:30分~17:00分在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文新大道7幢1单元2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售后不退。
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另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a.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b.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c. 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依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原件)
d.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e.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入滇信息登记)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7月18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五、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中标价和建设方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时间及方式进行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 7 月 19 日下午15 时00分截止,地址: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6 年 7月 19 日下午15时 00 分
开标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县木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黄女士
电 话:0876-2129187、13887620775
传 真:0876-2129187
2016年6 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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