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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6: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市新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投资建设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
1.2采购编号:PXCZC1611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工程概况:平顶山市新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一次性确定投资建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包括平顶山市新城区东滍保障性住房小区、南宋保障性住房小区、肖营(二期)保障性住房小区和三个小区的投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土建(电梯除外)、建筑物内水、电、暖安装、室外道路及配套管网(燃气、供水、供电除外)、绿化、围墙、照明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为平顶山市新城区东滍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投资约3.7亿元;平顶山市新城区南宋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投资约4.5亿元;平顶山市新城区肖营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投资约2.3亿元。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4万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概况如下:东滍保障性住房小区约9055平方米,南宋保障性住房小区约9500平方米,肖营保障性住房小区约13989平方米,抗力等级均为6级。本次总发包投资约9亿元。
东滍、南宋保障性住房小区招标人为河南平新宏基置业有限公司,肖营保障性住房小区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其中第二、三、四、五标段另行公告,本次发包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城区东滍、南宋、肖营(二期)保障性住房小区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
2.6招标范围:东滍、南宋、肖营(二期)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投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土建(电梯除外)、建筑物内水、电、暖安装、室外道路及配套管网(燃气、供水、供电除外)、绿化、围墙、照明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房屋建筑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投标人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的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不少于1个(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担任项目经理完成施工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高层群体住宅项目不少于1个(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原件为准);
3.6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8投资融资能力:
3.8.1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除自有资金外的投资融资能力,并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和授信证明等文件材料;
3.8.2提供不少于8亿元的银行存款及不少于2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金额(或意向贷款金额)(提供的银行存款及银行授信中不允许有部分或全部被冻结的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含招标公告发布日),银行存款证明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
3.9企业状况:
3.9.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9.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3.9.3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外;
3.9.4提供2012、2013、2014年度或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0.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至少有一家企业全部满足项目招标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10.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拟派委托授权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所报人员投标时一并提交劳动合同原件、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四.报名须知:
4.1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17时30分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
4.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资料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其余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及《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建设开发公司
河南平新宏基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883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5-2565678 13393768422
邮 箱:sxgcgl0375@163.com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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