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街路指示牌维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街路指示牌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街路指示牌维护工程
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154/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许杨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3705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石岩0431-846419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琦、许杨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街路指示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街路指示牌维护工程
2.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0154/28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1 | 街路指示牌维护工程 | 30.00 | 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进场,维护街路牌维护时间365天。 | 付款期一年,按月结算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3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石岩
电话:0431-84641949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联系人:闫琦、许杨
电话:0431-81937053
2016年6月15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五、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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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