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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ICU医用净化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4: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正为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ICU医用净化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WZB-GD0202016-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ICU医用净化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子包1:净化系统设备及配套安装1项  预算:250万元;

2.子包2:中心监护系统及医用吊塔1项  预算: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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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经营范围内投标并且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净化设备,或医疗洁净系统,或净化安装,或室内空气净化,或手术室净化系统或通风设备系统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子包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洁净空调自控系统、UV紫外线管道杀菌装置设备厂家技术服务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子包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适用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必须提供的设备;

5.子包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叁级(含叁级)以上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6.子包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子包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子包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生产或经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设备的投标人);

 9.子包2: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设备)。

 10.子包2: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11.子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子包1、子包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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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24日 至 2016年07月1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正为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902自编之1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715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902自编之1房

十、开标时间:2016715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902自编之1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医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员村棠石路
联系人:慕女士联系电话:38666299
传真:85698264邮编:51065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902自编之1房
联系人:曾晓峰联系电话:87089515
传真:020-87795411-810邮编:51050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曾金波联系电话:8708951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正为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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