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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坛综合训练馆月坛综合训练馆场馆运行体育器材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4: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月坛综合训练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月坛综合训练馆场馆运行体育器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月坛综合训练馆场馆运行体育器材

项目编号:采计X[20160524]-145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680227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月坛综合训练馆

地址: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680227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女士1581067914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2区三层31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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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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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3.0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2区三层3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2区三层3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国际篮联认证证书和中国篮协审定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国际排联认证证书和中国排联认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制造商的国际篮联认证证书和中国篮协审定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国际排联认证证书和中国排联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供货经验及业绩。

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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