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横琴口岸海关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琴口岸海关食堂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琴口岸海关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6-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102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吴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6-8164360], [0756-8164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0756-2510299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横琴口岸海关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2、内容:横琴口岸海关食堂及进出境两个就餐点的承包经营,服务商需为横琴口岸海关工作人员提供全年无休的中式自助餐就餐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 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0日;
5、付款方法和条件:成交服务商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方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服务商以转账方式支付成交合同约定的每月承包经营费用。
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7、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8、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4、投标人本项目须配备专业厨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或中式烹调师不少于2名(须提供前述人员由国家政府职能主管部门颁发厨师资格证或中式烹调师资格证);面点师不少于2名(提供面点师资格证),厨工4人,服务员2人(45周岁以下,且仪容端正),中、晚餐每班次在岗人数不少于7人。以上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及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投标人名义购买社保的证明资料。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1、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2、近X年、近X月是指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5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以邮件方式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元,汇入其他收入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tb-1@hyzxgc.com,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发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17号二楼(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