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局2014-2015年退耕还林示范样板林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5: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兰坪县2014-2015年退耕还林示范样板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PCG[2016]013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兰坪县2014-2015年退耕还林示范样板林建设项目 已由兰政复〔2016〕9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局,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采购范围及项目地点:
2.1项目编号: LPX-TGHL-SF-01-02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涉及兔峨乡、啦井镇、金顶镇;造林面积5165.9亩,其中华山松1139.3亩,青刺果1800亩,芒果299.4亩,花椒387.2亩,麻栎+尖叶木樨榄520亩,麻栎+清香木1020亩;
第二标段:涉及中排乡、石登乡、营盘镇、河西乡、通甸镇;造林面积6410.2亩,其中核桃1840亩,云南松2857.9亩,华山松1028.3亩,花椒392亩,青刺果292亩。
2.3项目地点:怒江州兰坪县;
2.4工期:365日历天;
2.5本项目预算价为7279102.12元,其中第一标段:3598187.52元;第二标段:3680914.6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证件;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冻结财产、接管和破产状态;
3.4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须具备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承担本次采购任务的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人民路12-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请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前,地点为: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2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
8.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一次性汇至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交纳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为准。
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
4.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CG[2016]013),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交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中标候选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未按相关要求存入我中心账户的资金,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按照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
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坪县支行
账 号:2513 0416 0902 6484 63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坪县林业局 监督部门:兰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人: 和秀全 电 话:0886-3211642
电 话: 1398860816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晓
电 话: 13529242461 1528810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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