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房建[2016]-0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监理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市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监理项目
2.2项目概况:该检验检测中心主建筑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60.65米。总建筑面积为13876.22平方米。其中,地上12910.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5.34平方米。
2.3建设地点: 焦作市世纪大道和怀庆路东北角。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5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装饰装修、室外配套及绿化等全过程监理;
2.6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任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网上可查,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4万㎡(含)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或监理过8000万元以上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业主评价意见,中标公示网上可查,提供网页截图);
3.4 2013-2015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5%;
3.5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承办人),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总监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其他人员均须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5年以来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可网上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或人社局出具的缴款凭证(财政部门收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留复印件);
4.3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领取;
6.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一厅。
7.4中标结果请登陆本公告的媒介查看2016 年7月 18日至2016年7月20日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工业路196号 地 址: 焦作市民主北路228号
邮 编:454000 邮 编:454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391-3686069 电 话:13343919503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