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关于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法治石岐”综合法律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法治石岐”综合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法治石岐”综合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Z216133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联系方式:劳小姐 ,电 话:0760-233281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劳先生,0760-88811601、88808187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法治石岐”综合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ZZ21613338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法治石岐”综合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综合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人民币150万元整(合同期共两年)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标的进行投标响应,不允许只作部分投标响应;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28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为具有法律服务经营范围的律师事务所;
4.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窗口报名。报名时提供: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人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有效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方式
1.购买标书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潜在投标人凭交易中心出具盖章的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12日下午2:00至3:0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下午3:00。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下午3:00。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届时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请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6年06月30日18: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意一个账户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
联系人:劳小姐 电 话:0760-2332814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劳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sjyzx.gov.cn)
电 话:0760-8981735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为具有法律服务经营范围的律师事务所; 4.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