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等23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蛟河市等23个市、县(市、区)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蛟河市等23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蛟河市等23个市、县(市、区)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蛟河市等23个市、县(市、区)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项目编号:JLHJ-1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源宏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152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蛟河市等23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境内
联系方式:韩建华0431-849943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431-81815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平阳街91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3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蛟河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二标段为桦甸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三标段为舒兰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四标段为磐石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五标段为延吉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六标段为龙井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七标段为和龙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八标段为珲春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九标段为汪清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标段为敦化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一标段为安图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二标段为伊通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三标段为柳河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四标段为辉南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五标段为东辽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六标段为东丰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七标段为浑江区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八标段为江源区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十九标段为长白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二十标段为抚松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二十一标段为靖宇县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二十二标段为临江市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第二十三标段为长白山管委会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3质量要求:保证能通过业主部门或业主指定部门的审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需具备:①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③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颁发双软认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④具有1个以上(含1个)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必须同时具有监测预警站点(含自动水位站、自动雨量站、简易雨量站、预警广播站)、中心监测预警平台(含完整的县级监测预警中心平台网络设备)和视频会商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复印件(合同文件必须体现具体的分项建设内容明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3.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参加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近6年(2010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凡有吉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业绩的,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全部山洪灾害防治相关业绩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或作为废标条件。用户满意证明书原件必须包含项目建设内容、业主单位满意评价、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5.同一投标人只能就本项目23个标段中的5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90.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楼招标1室(长春市平阳街912号 )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平阳街912号 )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段售价第1、6、7、10、13、14、20、22标段,每个标段售价 1000元;第2、3、4、5、8、9、11、12、15、16、17、18、19、21、23标段,每个标段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第一标段至第十二标段为 2016 年7月15日9时00分、第十三标段至第二十三标段为2016 年7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平阳街912号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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