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公安局智能物证保全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9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南和县公安局智能物证保全系统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170010002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商业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4567078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号住宅楼03单元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其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或销售;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物证管系统的唯一授权;4、为保证物证管理系统质量,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对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的检测合格内容,代理商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5、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厂家需为公安部2015年公安部采购中心入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文件;6、物证管理系统建设必须包含异形物证电子围栏,为保证异形物证电子围栏质量,请出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7、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HBBHZC16035
项目名称:南和县公安局智能物证保全系统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170010002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南和县商业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4567078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号住宅楼03单元2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9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其经营范围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或销售;3、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物证管系统的唯一授权;4、为保证物证管理系统质量,投标人需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必须包含对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的检测合格内容,代理商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5、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厂家需为公安部2015年公安部采购中心入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明文件;6、物证管理系统建设必须包含异形物证电子围栏,为保证异形物证电子围栏质量,请出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7、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HBBHZC1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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