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民政局烈士陵园宣传片、光盘服务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SHGP2016086
作者: 发布于:2016-06-23 08: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烈士陵园宣传片、光盘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40010009
项目联系人:俞春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6-7151939
采购人:三河市民政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民政局烈士陵园
采购人联系方式:15933262188
代理机构: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7151939
预算金额: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2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 4、报名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递交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适用)。(7)经办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但未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无权投标。 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名称:烈士陵园宣传片、光盘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40010009
项目联系人:俞春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6-7151939
采购人:三河市民政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三河市民政局烈士陵园
采购人联系方式:15933262188
代理机构: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三河市贤人西大街2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7151939
预算金额: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2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 4、报名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递交三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适用)。(7)经办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但未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的,无权投标。 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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