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食堂和宿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余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食堂和宿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食堂和宿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6-0605-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扶余市教育局
地址:三岔河镇春华路
联系方式:李殿春0438-58694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食堂和宿舍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605-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班班通、食堂和宿舍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扶余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一标段:学校班班通采购项目,采购班班通386套;采购预算598.4万元;二标段:学校班班通采购项目,采购班班通274套;采购预算424.7万元;三标段:学校食堂和宿舍采购项目,采购预算73万元;
2.2 工程交货地点为扶余市各项目学校内,具体按甲方实际要求;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按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供货;
2.4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违纪记录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5)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外省企业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如为“五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换证后的一证即可。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殿春
电 话:0438-5869498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3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违纪记录证明。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三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