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高清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暨“智能天目”工程第三期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高清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暨“智能天目”工程第三期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DTAXT2016-0111-02
2.2(1)建设地点:新泰市。
(2)建设规模:新泰市高清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暨“智能天目”工程第三期建设项目的监理。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8.7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来人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公安局
地址:金斗路南首
联系人:毕警官
电话:0538-710313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中泰瑶池大酒店510室
项目经理:高洪勇
电 话:0538-8669079
传 真:0538-8669079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青年路支行
帐号:3700 1697 4080 5015 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