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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724-1601D53N1954)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6-22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新丰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D53N1954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

腹腔镜手术系统

1

¥2,000,000.00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

4. 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

5. 所投设备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7.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23日 至 2016年06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713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开标时间:2016713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新丰县人民医院地址:韶关市新丰县丰城镇东风路1号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1-2262825
传真:0751-2262825邮编:511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田麟、李家荣、莫宁含联系电话:020-37860540/539/52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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