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公安分局机关大院及刑侦支队楼修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分局机关大院及刑侦支队楼修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分局机关大院及刑侦支队楼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ZTXY-2016-G312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519084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联系方式:纪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技术要求:公安分局机关大院及刑侦支队楼修缮改造,装饰工程及室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2)投标人应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阜单位还应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安全B本;7)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有效);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具有联合体协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4922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公告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昌平区财会之家一层会议室(北环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但需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个月有效);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出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阜单位还应出具进京备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9)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安全B本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有效)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财库【2011】181号,京财采购【2014】2506号